义县人民医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
2017-11-23
为全面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四中、五中全会及国务院第三次廉政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,按照《锦州市卫生计生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针对我院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,院领导班子决定在全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。 一、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“三严三实”教育和习总书记“讲诚信、懂规矩、守纪律”的总体要求,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以班子建设、队伍建设、廉政建设、学科建设为核心
为全面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四中、五中全会及国务院第三次廉政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,按照《锦州市卫生计生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针对我院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,院领导班子决定在全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“三严三实”教育和习总书记“讲诚信、懂规矩、守纪律”的总体要求,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以班子建设、队伍建设、廉政建设、学科建设为核心,以转作风、正行风、刹歪风、树新风、上水平为重点,集中三个月的时间,全力整治我院思想作风、行业作风、工作作风等影响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,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,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,提高群众满意度,塑造医院新形象。
二、整治范围和重点
整治范围:全院。
整治重点:
(一)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
1、不讲诚信,不懂规矩。在思想上、行动上不能与党中央和省、市、县委及县卫计局党委决策部署保持一致,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到位。
2、精神状态差。缺乏工作激情和干劲,精神懈怠,暮气沉沉,不思进取,得过且过,懒政庸政怠政。
3、不敢担当,不愿负责,遇事推诿,消极应付,不敢直面矛盾和妥善处理矛盾。
4、宗旨观念和群众意识淡漠。不能正确处理与群众的关系,脱离群众,对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置之不理,对损害群众利益、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、难点问题不能很好解决。
5、作风不实。弄虚作假,热衷于表面文章,报喜不报忧,掩盖矛盾和问题,欺上瞒下。 6、民主集中制不能有效贯彻。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,不讲团结,工作不和谐,互相猜忌,没有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事业上,没有形成凝心聚力发展事业的合力。
7、自由主义严重。当面不说,会后乱说,随意发表不利于团结、稳定、发展的言论,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。
8、作风不深入。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,对基层的实际情况了解不深入、掌握不全面,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、解决问题不够。
9、追求物质享受、情趣低俗,讲排场、比阔气,铺张浪费,行为不检点,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。
10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得不实。“一岗双责”要求未得到应有重视,党总支主体责任、纪律监督责任、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缺乏有效落实,对干部的管理失之于宽、失之于软。
(二)服务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
11、对服务对象缺乏爱心和同情心,不执行首诊(首问)负责制,服务态度差,门难进、脸难看,生、冷、硬、顶、推的问题。
12、不尊重服务对象知情同意权,泄露个人医疗秘密和隐私。
13、责任心不强,粗心大意。不认真负责诊治患者,不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,贻误患者病情,造成医疗差错或事故。
14、在医院管理中,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、工资等收入与药品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问题。
15、在药品处方、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,或者接受其他单位检查、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提供的提成。
16、徇私舞弊,给他人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或者虚假报告。
17、隐匿、伪造或违规涂改、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,违规签署医学证明文件。
18、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私自收费或不收费的问题。
19、不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,分解收费或者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,擅自提高标准,加收费用,重复收费。
20、开具不合理处方,滥用抗生素、滥检查、重复检查以及过度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等,给患者造成伤害或不必要负担。
21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,接受药品、医疗器械、耗材等医药产品生产、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回扣或参加其组织安排的活动。
22、索要或收受患者“红包”及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。
23、参与推销特定的保健品、保健用品或医疗器械等,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从事带有推销商品性质的宣传活动。
24、私自转诊患者或者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、治疗或者购买药品、医疗器械为由收受财物。
25、以次充好,使用劣质、过期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问题。
26、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、毒性药品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。
27、弄虚作假,侵害群众利益,骗取医保和新农合资金。
28、不执行有关规定,私自外出会诊、手术,或进行其他医疗活动。
29、以各种名义承包或者变相承包科室开展诊疗活动。
(三)学科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
30、对学科建设重视不够,机制不健全,目标定位不清晰,缺乏科学的总体规划。
31、学科优势不突出,特色不明显,各学科之间内容雷同,缺乏特色和优势。
32、不注重人才队伍建设,学科带头人短缺,未形成稳定的人才梯队。
33、学科带头人能力不强,水平不高,诊治重症及疑难杂症能力有限,创新技术产出不足,没有发挥应有作用。
34、学术氛围不浓,为发表论文、职称晋升弄虚作假等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问题。
(四)廉政建设和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
35、违规接受患者和服务对象用公款支付的吃请和红包、礼金、礼品、土特产的问题。
36、在工程项目建设、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,违规招标、收受贿赂问题。
37、不通过网络平台统一采购药品和耗材,违规确定用药和耗材品种、规格,随意大量采购药品、耗材问题。
38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、乔迁履职、就医、出国等名义借机敛财问题。
39、作风松懈,纪律涣散,迟到早退,擅自离岗、脱岗问题。
40、工作时间利用网络进行聊天、购物、炒股、打游戏等问题。
41、不遵守财务制度,私自扩大支出范围,超标准支出的问题。
42、私设小金库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。
三、工作步骤
我院专项整治行动从现在开始至7月底结束,共分4个阶段。
(一)准备动员阶段(5月19日至5月25日)。各科室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“讲诚信、懂规矩、守纪律”相关要求及市委、市政府讲话精神,结合本科室实际制定方案,提高认识,把全院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市委、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,深刻认识市委、市政府开展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,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入到专项整治活动中。
(二)查摆问题阶段(5月26日至6月13日)。各科室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,通过召开座谈会、发放调查问卷、设立举报箱、走访患者等形式,认真查摆本科室存在的问题,并通过群众提、自己找、上级点、互相帮、集体议等方式把问题找准、摸透、查实,并进行深入剖析。查摆问题要消除怕揭短亮丑的顾虑,本着查出问题、纠正问题、解决问题就是成绩的态度,查实找准问题,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后,于6月13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院领导小组)办公室。举报电话:7766095;电子邮箱176940280@qq.com。
(三)整改查处阶段(6月14日至7月10日)。各科室要坚持边查边改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务求实效的原则。各科室要在相关督导组和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,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,认真梳理,从体制机制、法律法规、岗位职责、社会影响以及思想道德等方面深入分析、深刻反思、剖析原因、完善制度、深化改革,逐一对照落实整改,充分听取群众意见。加大查处力度,发现违法违纪问题,一律上报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查办案件不留死角。重大线索,逐级上报处理,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,扩大查办案件成效。
(四)总结提高阶段(7月11日至7月31日)。对此次整治工作进行总结,注重发现并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,建立长效机制。
四、活动要求
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我院这次专项整治工作,切实将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,摆上重要位置,确保取得实效。
(一)加强领导。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,医院成立由院党总支书记、院长庞锦生任组长,常务副院长李洁、副院长马艳丽、副院长何力、副院长高象民、副院长马树明、副院长刘广志、副院长李艳秋、副院长杨福存任副组长的义县人民医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教育组、明查暗访组、案件查处组、督导检查组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。层层落实责任,确保组织领导到位,整治工作有序开展。各科室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,抓住突出问题,打准薄弱环节,切实加以整改。在整改过程中,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,不护短,不遮丑,存在什么问题就提出什么问题。 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,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。对于存在的问题,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,能够规范的要立刻规范。对不认真整改、整改不到位或顶风违纪的科室和个人,要严肃追究科主任及当事人的责任。要通过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不规范行为,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。
(二)把握导向。要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,使人民群众看到医院的决心和行动。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同时,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、曝光。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编发简报,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。
(三)认真督导。医院成立5个督导组,对全院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指导、调度和督查,督查组全程参与各科室的整治活动,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。实行督办问责制,对工作开展不积极、推诿扯皮、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等行为将严肃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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